廉政动态
利通区:以制度约束全链条规范巡察队伍建设
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办为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体系,从严规范人员抽调、日常管理、考核奖惩、动态退出等关键环节,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《利通区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》,着力打造政治过硬、本领过硬、作风过硬、廉洁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。
严把“入口关”,筑牢选人用人“防火墙”。划定鲜明政治标准,从党员身份、对党忠诚、坚持原则、遵纪守法、专业知识、身体健康六个方面明确巡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、作风品行等基本条件,划定六类严禁抽调情形,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、品行关、能力关、廉洁关。规范人员抽调流程,全面实行“制定计划—发函抽调—单位推荐—审核分组—到岗管理”五步工作法,严格把控人员数量、年龄结构、专业类别配比,精准选配熟悉党建、纪检、财务、审计、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,确保巡察力量选优配强、结构优化。
强化“管理关”,织密日常监管“责任网”。健全“巡察办统筹归口、巡察组现场直管、派出单位协同配合”三方联动管理机制,厘清各方监管职责,有效杜绝巡察干部管理中存在的“多头管、都不管”“管不到、管不细”等问题,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。细化政治纪律、工作纪律、廉洁纪律、保密纪律、组织纪律、作风纪律六项纪律要求,明确行为红线,严格规范履职行为,坚决杜绝跑风漏气、请托说情、越权干预、以巡谋私、违规接触被巡察单位等行为,确保巡察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。严格执行考勤、请销假制度,实行分级审批、规范流程,对无故缺勤、擅自离岗、履职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,以严管严治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、高效运转。
畅通“退出关”,激活队伍动态“净化器”。坚持优胜劣汰、能进能出原则,建立巡察人员动态调整和清退退出机制,细化明确政治担当不足、违反纪律规矩、能力作风不达标、身体状况不适宜、群众反映较差五类不适宜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具体情形,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,对不符合巡察岗位履职要求、难以胜任巡察工作任务的人员,及时向派出单位发函予以退回,并同步向区纪委监委、区委组织部进行通报备案。通过刚性落实退出机制,切实防止“只进不出、只调不退、管理宽松软”问题,杜绝队伍良莠不齐、占位不作为等现象,持续净化优化巡察队伍整体生态,始终保持巡察队伍的纯洁性、先进性和攻坚战斗力。
健全“激励关”,点燃干事创业新引擎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,每轮巡察结束后,巡察组为干部出具履职工作鉴定,巡察办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干部派出单位,把巡察工作鉴定纳入干部综合评价体系,作为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职级晋升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严格执行巡察后评估考核制度,常态化开展优秀巡察组、优秀巡察干部评选表彰,荣誉成果记入干部人事档案。明确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、私自留存巡察工作资料、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等六种追责问责情形,树立奖优罚劣、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,持续激发巡察干部主动担当、积极作为、恪尽职守的内生动力。(吴忠市利通区纪委监委)
